公司裁员应该支付哪些补偿?-常宁人才网
欢迎来到 常宁市人才网 !人气最火爆的常宁市人才网站,求职招聘热线 0734-8213466

常宁人才网

常宁人才网
人气火爆的常宁市人才网站
官网电话:0734-8213466
 热门搜索: 文员  司机  会计  跟单  普工  销售  外贸  助理 
您当前的位置:常宁市人才网 > 资讯 > 政策法规 >公司裁员应该支付哪些补偿?

公司裁员应该支付哪些补偿?

  1、经济保障:用人单位实施经济性裁员应给与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在同一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法律规定连续计算工龄的,依法律的规定。如,商调人员应连续计算工龄。当然,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给与劳动者更高的补偿标准。

  2、失业保险金救助:劳动者失业后,可凭《劳动手册》、本人填写的《失业登记表》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失业登记。一次失业登记的有效期限为6个月,在失业登记有效期满后,仍需失业登记的,应在两周内办理续登手续,失业登记的有效期顺延6个月。失业登记人员可以享受接受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提供的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服务;参加适应场需求的职业培训,并按规定减免培训费用;按规定享受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等权利。

  3、再就业保障:实施经济性裁员的用人单位,经营情况发生好转,在六个月内重新开始招用员工的,应具有本城镇常住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因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免责声明: 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
微信公众号
打开微信 "扫一扫"
每天多点职场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