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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最新

  一、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2、劳动关系终止原因属非自愿性失业;

  3、用人单位已在税务系统办理参保缴费的减员手续;

  4、无缴纳失业保险欠费记录(如有欠费的应补缴到账后方可办理);

  5、未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失业保险金最新标准:

  1、市本级、南岳区、雁峰区、石鼓区、珠晖区、蒸湘区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由1242元/月调整为1395元/月;

  2、衡南县、衡阳县、衡山县、衡东县、祁东县、常宁市、耒阳市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由1098元/月调整为139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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