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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不认定94年前的工龄

  社保局不认定1994年前的工龄,可能是因为当时的工作性质属于临时工,且在1990年2月至1994年12月期间并未与用人单位形成正式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只有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的工作时间,才能计算为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因此,如果在这段时间内没有正式的劳动关系,那么这段时间的工作经历就不会被认定为工龄。

  从1995年1月1日开始,如果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那么劳动者在本人单位的工作时间就可以被认定为连续工龄。但是,仅仅按照劳动法的认定是不够的,还需要考虑养老保险的缴纳情况。如果在这段时间内没有缴纳养老保险,可以通过企业为劳动者补缴养老保险来认定这部分工作时间。

  对于劳动合同制工人和正式职工的差别,劳动合同制工人需要缴纳养老保险。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后,特别是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建立之前,劳动合同制工人的缴费年限可以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如果在劳动合同制期间,单位和工人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这部分时间不能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只有在通过企业和职工个人补缴以后,才能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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