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以上员工辞退补偿-常宁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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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以上员工辞退补偿

  1、公司没有符合劳动合同法的合法理由,无故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即平常说的2N。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工资是指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平均工资高于社平工资三倍,则按照社平工资三倍计算且2008年以后的工作年限最多支付12个月,即双封顶原则)。

  例如,员工在公司工作13.6年,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是1万,那么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为:14*1万*2=28万。

  2、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无过失性辞退情况(包括患病请假后医疗期满了不能回来工作、不能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变更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公司符合经济性裁员条件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平常说的N。

  无过失性辞退情形下,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还要多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即所谓的+1。

  另外,如果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公司不能以上述原因辞退员工,否则也属于违法,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支付经济赔偿金。

  3、员工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例如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与其他单位订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职工作,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公司合法辞退员工的,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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